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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/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9-03-21 】

转自科研处通知:

各有关单位:

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项目的推荐/提名工作已经启动,请各单位组织教师按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/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教技厅函〔2019〕29号) 要求积极申报。(详细通知内容请上OA《通知公告》——科研公告中阅读)


我校推荐工作安排:

1. 3月19-30日: 科研处及各学院组织动员阶段;

2. 3月30日前: 拟申报教师将信息简表OA发送至科研处(含成果名称、完成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完成单位、拟申报奖项类别等,见附件6);

3. 4月15日-5月15日: 科研处开设申报账号及密码,申报教师登录“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按要求在线填写、提交,科研处实时跟踪在线填写情况;

4. 5月16日-22日: 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,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。请申报教师于16日前将公示材料OA发送至科研处;

5. 5月23日:完成公示,科研处收集纸质材料,进行报送。申报教师将申报书一式3份(其中原件1份,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)交至科研处。

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阳运华,39366985

联系地址:行政西楼后座304室(科研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