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湾区环境研究院2025年仪器设备报废公示(第二批)
各部门、各单位:
大湾区环境研究院现有微型电子计算机、冷冻干燥机等固定资产24台套,设备均达到报废年限,已无法正常使用,且无维修价值,拟作报废处理。根据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,现将拟报废设备进行调剂公示,具体资产明细请见附件
公示期自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3日止(七天)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研究院反映意见和情况,联系方式:020-39386084,邮箱:linali@gzhu.edu.cn。
大湾区环境研究院
2025年6月27日